行政院在14日通過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》修正草案,確定普發全民1萬元現金,但對發放時程做出調整,改為「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啟動發放作業,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」。然而消息曝光後,不少人都驚訝普發現金竟要「準備7個月」,行政院則對此回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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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媒體《東森新聞》、《ETtoday新聞雲》的報導,行政院在14日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,新增「強化電力系統」為韌性措施項目,將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,以支應穩定供電、加強弱勢照顧與辦理現金發放等需求。針對普發現金部分,表示修正案不設排富條款,但原發放時程「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」稍有調整,改為「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啟動發放作業,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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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2023年「普發現金6000元」制定時,是2月底三讀特別條例,4月初首批登記者就入帳。而此次普發1萬要7個月才能發放完畢,不僅讓藍白立委批評政府是在拖時間,也令部分民眾不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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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行政院澄清修正案部分已明確說明是在「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」,也就是說,準備時間是在特別預算公布後的1個月內,強調絕無「準備7個月」的狀況,院方也已將修正條文公布於行政院官網。9月上旬立法院若完成法制化程序,行政團隊最快有機會能趕在9月普發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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