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三峡5月19日发生严重车祸震惊全台,78岁余姓老翁开车因不明原因失控暴冲,造成3人死亡、12人受伤,而余男最终也伤重不治,这起事故共赔上4条人命。三峡警分局在4日公布案件最新调查进度,认定余男有蓄意冲撞意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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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媒体《yahoo!新闻》、《TVBS》的报导,经调阅监视器、行车记录器画面,以及现场勘察采证、测绘及勘察肇事车辆等侦查作为,三峡警分局在4日汇整卷证,并依杀人罪、重伤害、伤害、毁损等罪嫌将案件移送新北地检署。

警方指出,车祸发生后,新北市警局立即组成专案小组,比照重大刑案侦办,检警专案小组在蒐证与调查后,发现事故当下余男有车速过快、没有煞车痕迹等客观事实,判定他有蓄意冲撞意图。

但由于警方没有结案权,相关起诉、处分还须由检察官处置,且即使余男已经死亡,案件还是得移送检方。只是依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被告于侦查期间身亡,无法以「过失致死」罪起诉,但被害人仍可向继承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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