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房留给儿子「女儿自己买」 网看1关键喊:合理

長輩買的房地產未來要如何分配給子女,比較不會造成家庭革命呢?鄉民日前討論到爸媽打算將房子留給兒子、女兒只能自己買,但繼承房產的兒子未來要負責安置「神主牌」,網友們對此看法不一。

December 3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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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訪報導
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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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稿

长辈买的房地产未来要如何分配给子女,比较不会造成家庭革命呢?乡民日前讨论到爸妈打算将房子留给儿子、女儿只能自己买,但继承房产的儿子未来要负责安置「神主牌」,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。

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《幸福一家人》。

 

一位乡民在PTT女版表示父母预计让儿子继承房子,「过世后,神主牌也是摆在这」;女儿则自食其力贷款买房,或婚后与丈夫合购。原PO好奇:「妳们会在意这种事吗?」

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《幸福一家人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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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神主牌的祭拜问题,乡民们看法不一:「神主牌…我活了快50年根本没看过这玩意,只在PTT听过」、「我家就是在都市也有神明厅」、「没差啊,有神明厅早晚还要烧香拜拜,pm2.5吸到爽」、「我家就有神明厅,早晚三柱香,初一十五还要拜水果」、「就是每天都要记得拜,有点麻烦」、「不建议在家布置神明厅,若不好拆除留下痕迹的话非常影响房价,房子不是住一辈子的,是一种商品」。

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《幸福一家人》。

 

也有人认为爸妈有自由分配财产的权利:「那是他们的钱,要怎样花是他们的事,儿子女儿都不要肖想父母的财产啦」、「如果每个父母都留给儿子,然后女生结婚住男方爸妈给的房就很刚好啊」、「如果房子是父母自己赚钱买的,他们爱留给谁就留给谁;如果女儿也有付贷款,那当然不能只留给儿子」、「自己的房子自己买啊」。如果你是原PO家的儿子或女儿,会对父母安排有异议吗?


翻摄自PT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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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生前有规划或过世后依法均分继承,都比子女未经允许擅自独吞要好。南投县一名林姓女子和妈妈阿勤 (化名) 及儿子同住,林女还有其他3名姐妹。妈妈阿勤在2020年4月6日早上8点过世,当天下午1点多林女就拿着妈妈的印章和存摺,到农会领出户头里的26万元存款。其他姐妹发现林女未经所有继承人同意擅自领走妈妈的遗产,报案后林女被南投地方检察署以伪造文书起诉,如今判决已出炉。


示意图非当事农会存簿,翻摄自礁溪乡农会

 

判决书指出,林女否认伪造文书,声称妈妈过世后自己下午去领钱是为了办丧事,不知道要经过大家同意,「我有跟出纳小姐说我母亲死了,出纳小姐说领一点钱可以没有关系」。林女还表示其他姐姐欠妈妈钱还没顾妈妈,住院时也是自己照顾母亲,因此阿勤生前交代「农会的26万就给你当作补偿,你不会吃亏」。

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unsplash。

 

经过调查,农会人员否认林女说词,也没被告知领钱用途为丧葬费,因误信阿勤有授权女儿领钱,才会让林女提款26万元。另外照顾阿勤的郑姓居家服务员表示阿勤本来都是由她照顾,住院后交由另一位同事负责。居服员表示阿勤虽与林女同住,但自己很少遇到林女,也没听过阿勤称赞或批评4个女儿,「没有提过钱要留给谁用」。

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《麦路人》。

 

南投地院认为林女说法前后矛盾,假设不知道独领遗产会有纠纷,为何还会声称有问农会妈妈过世能否提款?再来,如果阿勤生前答应以26万补偿林女,那丧葬费照理来说应该额外和其他姐妹讨论,怎又会由林女自行提款治丧?综合人证及事证,林女说词不被采信,「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,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」。南投地院按情节减刑,最后以伪造私文书罪判处林女有期徒刑3个月,如易科罚金得以1日1,000元折算。

旧存摺别丢
示意图翻摄自Pinteres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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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家有神明厅吗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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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PT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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