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文山区蔬食餐厅「动物志」日前在脸书上PO文,店猫「斑斑」在2日凌晨失踪,后来调阅监视器,发现1名男子骑着ubike疑似偷走猫咪。经报警处理后,该名嫌犯6日晚间主动投案,但没想到嫌犯竟然就是先前杀死大橘子的台大生陈皓扬。
Facebook|动物志 About Animals
去年12月底,台大化工系澳门侨生陈皓扬,在台北市温州街停车场勒杀流浪猫「大橘子」,之后警方依违反《动保法》移送法办,由于陈男出庭坦承掐死大橘子,台北地检署5月依违反《动保法》起诉陈男,未料不到3个月又再度痛下毒手。
上周六晚间,陈皓扬主动至辖区分局投案,坦承当天要抓猫时,因为「斑斑」攻击他,才会失手打死猫,之后把猫尸带走放在ubike的篮子骑到河滨公园,顺手丢入新店溪流弃尸,警方侦讯后将他依窃盗及违反动保法函送法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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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店家监视器画面,陈皓扬犯案过程中完全看不出凶残,反而表现得相当开心,这样的反差,让人不寒而栗。
过去台湾大学对陈男虐猫案发表声明,其中提到:「陈生经此事件,亦受惊吓,本校已启动心理辅导机制,安抚其情绪,并协助陈生面对问题。」引起许多网友不满,认为台大包庇凶手。
此次虐猫事件再度发生后,许多网友愤怒表示,「连续杀猫,每次都有借口,到时虐杀人是否也要包容他?」、「这种垃圾需要什么未来?」,不少人更抗议「(台大) 你们拼命维护的学生,根本是变态恶魔!」
也有网友认为应从台湾动保法着手修改,「中华民国现行法律对于虐待动物致死的罚则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,但到目前为止,没有任何人因为虐待动物坐牢过,全都是易科罚金或缓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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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陈皓扬的杀猫累犯行径,精神科医师表示个案必须接受长期的医疗专业评估,了解虐猫行为的背后成因,呼吁勿将虐猫行为直接和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划上等号。
而台大学生则有不同看法,有人认为应该了解犯案动机后再做评论,有人觉得他的行为非常可恶,也有人认为,他的行为很不人道,但属个人行为。
店家「动物志」呼吁网友冷静:「针对特定对象报仇、泄恨,斑斑不会因此回来,但是如果可以,希望每一个人试着去关心身边的人,聆听他、理解他,或许就不会有下一只斑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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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强调「不论什么情况,生命并不该是我们可以轻易剥夺的,」但建议大家试着放下情绪成见,去试试「另一个想法的可能性」,「每个人都有那块心是去『理解、原谅』,但一直以来这并不被当成一个选项。现在我们想要告诉大家,这是一个选项,我们可以、也应该选择让这个大环境变成友善且互相尊重的。我们相信有比起仇恨力量更大的什么在那。」
来源:苹果即时|联合新闻网
而且他才将要到手的台大毕业证书也飞了!感觉像这样的人应该也没有老板敢请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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