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20多岁陈姓男子跟女友从国中开始交往,与对方家人熟识,某天女子意外惊见,男友拍下侵//犯自己母亲的影片,愤而提告,如今判决结果出炉!
示意图,图片来源/pexels
判决书指出,陈男时常到女友位于万华的住家作客,得知女友妈妈有服用镇定剂或安眠药入睡的习惯,2018年9月7日凌晨,先将女友灌醉,再溜进女友妈妈房间,无视家中仍有3个小孩,依旧伸出魔掌,并用手机录影。隔日女子使用陈男手机的网路、准备连结iPad追剧时,发现对方手机正在上传影片,画面为一名红衣女子被一只手侵//犯,确认女方为妈妈、男方为男友,立马质问男友,并录音存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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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女友逼问,陈男矢口否认,内容如下「敢不敢讲话?臭俗仔!敢做不敢当」、「快说话,不然我会让你很难堪,你确定你不说?」陈男则回「不知道怎么说」,女子一听气炸,砲轰「用嘴说,你妈没生嘴给你吗?」事后,陈男用纸笔写下犯行,女子崩溃地说「和我分手去外面乱搞,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,你搞的人是谁?你搞的人是谁?是我妈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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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男到案后辩称,女友提供的录音档声音很小,怀疑是别人的声音,自己是遭人诬陷。对此,一审法官认为,影片存取时间为2018年9月7日,录音档时间为2018年9月8日,拍摄纸条的时间为同年9月8日,认定女子看完影片后质问陈男,时间顺序合理,陈男也在纸条上坦承犯行,被依《乘机性交罪》判刑3年8月,他不服上诉,高等法院定9日宣判,全案尚有事实需要再厘清,择日再开辩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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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恶劣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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