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公司办尾牙,有好吃的东西而且还可能有抽奖,这种场合不会有很多员工不想要去吧?但如果真的不想去,但公司规定一定要出席,该怎么办?
根据《中国时报》报导,劳动部政务次长廖蕙芳回应,遇到这种情况,公司需支付加班费!劳基法里没有有关尾牙的条款,所以简单来说如果强制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出席,就算是出勤,必须要支付加班费。如违反条款,可罚2万至100万。
网友回应:「劳动部是想害死谁?以为可以帮助劳工吗?现在害劳工一个一个没加班、一项ㄧ项福利缩减….荷包都营养不良」
「劳动部真的可以闭嘴了。现在很多公司都不能加班了,没有无薪假就不错了,还什么加班费。一例一休没关系,动什么加班费加倍。现在是景气好的时候吗?用公务人员心态在施法制法,也不走出去看看关了多少店。真的把劳资双方都惹毛了!知道什么叫吃力不讨好,就这种的。不合时宜的法叫恶法。」
「这不是资本主义管理模式,比较像共产国家管理。也好啦!赞成。还没统一就已经有那个fu了。继『两岸交流,双门对开,两马先行』又一钜作。」
把所有一分一秒都算得这么清楚,最后只会把劳资方的关系搞得更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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