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國不想讓另一半知道的話,你會怎麼「湮滅證據」?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瞞著男友南下高雄,搭乘郵輪去菲律賓旅遊,但是她怕被男友抓包,於是想辦法掩蓋相關紀錄,甚至連護照都竄改了。不過她聰明反被聰明誤,還沒來得及騙過男友,卻先引起移民署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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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自由時報》、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檢方調查指出,去年11月28日,66歲的羅女搭乘巴哈馬籍郵輪「探索星號」去菲律賓玩,回程從高雄旅運中心入境。排隊檢查通關時,移民署人員發現羅女護照上有兩處出入境章被原子筆塗掉,日期等資訊不清。一問之下,羅女坦言不想讓男友發現自己偷偷出國,所以才擅自抹掉出入境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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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讓枕邊人發現沒有犯法,可是護照具有公文書的性質,羅女的做法已經造成「變造準公文書罪」,當場被逮捕送辦。高雄地檢署審酌,羅女犯案後對案情直言不諱,態度良好也沒有前科,研判再犯機率不高,裁定緩起訴1年,不過仍要向公庫繳納1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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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曾呼籲:「護照具有公文書的性質,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章戳,倘護照蓋有紀念章戳、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,即已構成護照汙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,以免影響出國旅遊通關的權益。」例如某些旅遊景點有紀念章,千萬別拿護照當集章冊亂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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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友沒事會去翻護照嗎OAO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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