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9-10月期统一发票千万元特别奖号为「28630525」,一共开出21张,还有6张没人领取,兑奖期限只到3月5日。大家务必翻翻自己的口袋,不要让财神爷跑走,有了这笔钱,过年前就可以直接提离职了!

翻摄自TVBS新闻网
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报导,财政部税务署表示,113年9-10月期统一发票千万元特别奖的消费明细为:
1.台北市万华区梧州街29号 (莱尔富) :食品等共100元。
2.花莲市和平路581号地下1楼 (爱买) :物品等共479元。
3.新北市板桥区双十路3段54号 (全家) ,饮品等共173元。
4.新竹市北区大雅路88号 (MAGiC TOUCH 点争鲜) :餐费822元。
5.新北市莺歌区莺桃路172号 (美廉社) :饮品54元。
6.高雄市凤山区文龙东路700号 (太师傅) :食品等105元。

翻摄自脸书 (全家便利商店)
此外,财政部税务署提醒,200万元奖项至今也有3张未领,奖号为「90028580」:
1.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1段153巷11号 (北视有线电视) :数位精选收视费387元。
2.云林县斗六市明德北路3段39号 (台电公司) :电费5043元。
3.台南市柳营区中山西路1段165、171号 (全联) :食品33元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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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执法设备无所不在,就是为了惩罚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。日前一名男子因未礼让行人,事后收到一张罚单,怎料行人就是自己的孩子,如此「神发展」的剧情,也让大家嘴角失守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报导,一名男网友在Threads发文分享,12月28日早上8点多,与姊姊行走在连江县南竿乡福沃港附近路段、在路口处准备过马路时,遇到一辆银色轿车未礼让行人,直接驶过斑马线,该车辆也被科技执法拍下取缔,而驾驶竟是自己的父亲。

翻摄自脸书 (你妈知道你在路上耍三宝 违规成瘾无药医吗)
对此,原PO晒出罚单,苦笑「领了一张罚单,全家福!」
贴文曝光后,大家被逗得合不拢嘴,直呼「国家级摄影师帮拍全家福,一张6千笑死我,哈哈哈哈哈哈哈」、「6千换得一张240p全家福」、「警员:帮你们拍一张全家福,价格6千元,OK吧」、「爸爸:印下来包红包,今年就这样了」、「表面看似这全家福有点贵,换个角度想用最新科技拍出来的,一点都不贵」、「专业摄影,价格开高一点,能理解吧」。

翻摄自X,下同
不过,也有人建议,这种状况可以去申诉,「就说家人是要等车开过去,再准备上车」、「照片连当时是红绿灯都没有,怎么知道是车子还是行人闯红灯?」、「之前报导不是说超过三根就可以过吗?还是科技执法的标准不一样?」、「这应该可以申诉,我记得超过3格不会被罚」、「你爸的车头与你们有5个枕木 (白线) 的距离,可以申诉看看」。

据悉,根据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》,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,有行人穿越时,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,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至6千元以下罚锾。
呜呜我没有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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