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大賣場龍頭之一好市多 (Costco) 槓上珠寶業巨頭蒂芬妮 (Tiffany),原因是多年來,好市多打著蒂芬妮的招牌,甚至貼出他們家的Logo,在賣場裡販售「假戒指」。蒂芬妮2013年一狀告上法院,控訴侵權。
周一時間,曼哈頓聯邦法官蘿拉泰勒史雯 (Laura Taylor Swain) 裁決,好市多必須賠償蒂芬妮1940萬美元 (約5.89億元台幣)。
判決指出,蒂芬妮應獲1110萬美元 (近3.4億新台幣) 賠償,附帶好市多商標侵權所帶來的損失,加上去年10月所判的825萬美元 (近2.5億新台幣) 懲罰性賠償。
此外,法官也永久禁止好市多販售蒂芬妮仿製戒指,除非產品上清楚標示「蒂芬妮式」或「蒂芬妮風」。(下圖為好市多所販售的戒指,標籤上寫有蒂芬妮『Tiffany』)
好市多回應,此判決是法官犯下「多重錯誤的產物之一」,打算繼續上訴。好市多強調,「此案與仿冒無關,因為全世界都了解蒂芬妮的含意,好市多並無販售蒂芬妮的仿冒品。」
來源:Yahoo Fina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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