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27歲歌手泰勒絲 (Taylor Swift) 捲入與55歲電台DJ大衛穆勒 (David Mueller) 的「襲臀官司」。事件源自2013年一場活動上,泰勒絲和穆勒合照時,遭對方伸出鹹豬手襲臀。
泰勒絲指控,穆勒將手伸進她裙底,抓了她的臀部,此事曝光後,DJ立刻遭革職,於是他控告泰勒絲毀謗,求償3百萬美元 (約9千萬新台幣),作為他因泰勒絲指控而被炒魷魚的賠償。
另一方面,泰勒絲也決定控訴對方誣告,並告他性騷擾,求償1美元 (約30元新台幣),她想藉此讓大家知道,男人隨便抓女人臀部是不對的。
法庭上,穆勒聲稱當時僅把手放在泰勒絲身後,從頭到尾都沒抓過她屁股,不懂為何泰勒絲要說謊。「我從來沒有做他們指控我做的事,我沒做,我從來沒抓她臀部,我的手也也沒有伸到她裙底下,我能通過測謊器。」
他解釋,「當時我還沒準備好拍照,我本來沒被邀請一起合照的,所以我當下只是盡可能地快速擺好姿勢。」他稱自己只有摸泰勒絲的肋骨。
泰勒絲則強烈回擊,「他不是抓我肋骨,也不是摸我手,他抓了我的屁股。」
丹佛周一時間,陪審團判泰勒絲勝訴,法官 William Martinez 指出,泰勒絲無需承擔責任,因大衛穆勒無法證明泰勒絲刻意設計他、害他被開除;至於他控告泰勒絲一案,上週也遭駁回。
判決結果出爐後,泰勒絲發出聲明,「我希望能幫助其他也該被聽到心聲的人,不久的將來,我將捐助多個幫助性騷擾受害者的組織。」
來源:Daily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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