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欸你再標我!」一群人出去玩拍照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已經是日常,懶得自己拍照發文的話,都會請朋友發布後再標記大家。有時候不用提醒,發文者也會主動標記在場所有朋友,沒想到只是在社群上按個@,竟然觸犯法律?

示意圖非當事人,翻攝自《十字路口~偵探學校~》
公視全新查核型綜藝節目《哈!真相大白了》由哈林 (庾澄慶) 主持,日前節目上出了一道是非題:「拍限時動態標註朋友的帳號,若對方沒同意可能觸法。」藝人來賓們幾乎都覺得這件稀鬆平常的小事不會觸法所以畫X,未料這題答案是O,也就是說未經當事人允許就在限動@對方,確實可能觸法!

示意圖非當事人,翻攝自《有本事換你來做啊!》
「熊大律師」陳君瑋律師解答,在資訊爆炸的社會,每個人其實都有限動、名字、個資等資訊控制自主權,屬於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範疇。熊大律師舉實務上的真實案例,曾有A和B合照,在B沒同意的情況下,A擅自在社群標記B,沒想到B的仇家看到後因此找上門,惹出「殺身之禍」。

翻攝自YouTube (哈!真相大白了)
後續B不高興,所以回頭向A提告《個資法》。熊大律師表示:「這個在法律上其實是成立。」建議大家在社群上發文發限動,若要標記別人的話,還是先問過當事人尋求同意比較好。大家@朋友前會先問過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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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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