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地狹人稠,尤其是都會地區,相信所有有車一族都很有感,要在路邊找到停車位是一場屬於駕駛之間的運氣競賽。高雄就有位騎士好不容易找到路邊機車格,停妥後卻仍被警方開罰「停車位置不依規定」,背後原因曝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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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媒體《三立新聞網》、《ETtoday新聞雲》的報導,日前高雄市鼓山區有一位男騎士在找車位時,為了停進路邊機車格,打算挪動他人機車給自己騰出位子,結果正好被巡邏員警撞見,警方立即上前勸阻「勿隨意移動他人車輛」,以免造成車損或糾紛,但員警當下並沒有明示這是違規行為,男騎士最後還是把車停進車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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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騎士停妥機車後離開,怎料員警竟返回開單,讓男騎士相當不滿直呼「這不是搞偷襲嗎?」並將相關影片PO上網,抱怨警方出爾反爾,聲稱當下員警表示「可以停,只是道德上不要移別人的車」,因此才決定喬車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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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高雄鼓山分局澄清員警當下是針對「移動他人機車」行為進行勸導,並沒有允許一格停放兩車,員警返程再度經過現場,發現有一格停兩車的情形已屬違規,這才開罰。鼓山分局強調,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機車格一格只能停放一台機車,或未依規定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,提醒民眾切勿擅自移動他人車輛,以免受罰或引發爭端。

圖片來源 / 翻攝自高雄鼓山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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