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台中、现年71岁的杨鸿儒,数年前连续迷昏两人,再将他们塞进铁桶内活活闷死,手段残忍,台中地方法院一审、二审、更一审将其判处两个死刑,最高法院却两度发回更审,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审则逆转改判无期徒刑,背后原因揭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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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ETtoday新闻云》报导,杨鸿儒曾因强盗财物被判刑17年8月,2012年假释出狱,经营赌场时,认识一名陈姓男子,他时常夸口杨姓女友是名富商,杨鸿儒听到后,萌生想将陈男杀害、「接手」杨女的邪恶念头。2015年6月27日,杨鸿儒邀陈男出游,伺机对其下安眠药,再把他以「倒栽葱」方式塞入绿色铁桶,活活闷死,加盖密封后,载到位于花莲县的中横公路弃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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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鸿儒认为,用该手法犯案,就可以瞒天过海,2015年7月12日,他用同样手段,邀请一名赖姓男子到台东旅游,对其下安眠药剂,再以「倒栽葱」方式塞入蓝色铁桶内,弃置于第一个铁桶附近约200公尺。据悉,赖男曾怀疑杨鸿儒设局诈赌,多次向友人透露,想向警方检举,也在赌场阻挠赌客进入,让杨鸿儒心怀怨恨、动了杀机。
2015年9月26日,花莲县中横公路路段被人发现一个绿色铁桶,里面塞著陈男遗体,同年10月5日,徐姓工人行经此路段汽车熄火,下车查看时闻到尸臭,又寻获另个蓝色铁桶,里面则是赖男遗体。不过,杨鸿儒至今仍不肯认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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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地方法院一审、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,杨鸿儒犯下「最重大之罪」,且鉴定显示他具「反社会型人格」、「自恋型人格」,再社会化及矫正的可能性偏低,有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,维持原审两个死刑。然而,台中最高法院却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,台中高分院更一审2023年判决,仍维持两个死刑,再度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,1月22日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审做出判决,改判杨鸿儒无期徒刑,可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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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高分院解释,此案审理已逾8年,有刑事妥速审判法第7条应减轻其刑的事由 (死刑减轻者,为无期徒刑) ,且杨鸿儒已71岁,罹患肾脏病、健康欠佳,对照我国男性平均寿命 (依内政部统计资料112年度为76.94岁) ,即使未来有假释出狱的可能 (无期徒刑须依法执行逾25年,且有悛悔实据,始得假释) ,也已是9旬,甚至更高,再犯风险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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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议庭认为,必须借由长期监禁之手段,始足以抚慰死者家属之永恒伤痛,并预防杨鸿儒未来再犯罪,以及对社会之危险性,两项杀人罪都量处无期徒刑,令他长期隔绝于社会,褫夺公权终身。
不过,台中高分院也强调,杨鸿儒与两名死者无深仇大恨,竟杀害装入狭窄铁桶封闭,使其窒息死亡,且接连犯案,造成家属痛失亲人,留下难以抹灭之身心伤害,经鉴定他并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,把铁桶推落山谷遗弃尸体、故布疑阵,经检警寻获死者遗体,经鉴识调查后,仍一再饰词推诿,犯后态度不佳,且有前科纪录,加上性格及行为模式难以改变,所以判处无期徒刑,以示惩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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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桥区一名43岁的王姓男子独自居住,近日被民众发现陈尸在住处,半身浸泡在约10公分的积水中,还爬满蛆虫,画面怵目惊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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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、《ETtoday新闻云》报导,王男无业、独居在板桥区中山路一段某公寓的4楼,半年前母亲过世后,靠着遗产维生。海山分局指出,1月17日接获民众报案,称多日闻到腐臭味,起初以为是死老鼠,但清理后仍有臭味不断飘出来,疑似是尸臭味,加上许久不见王男,遂联系里长与其哥哥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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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人员到场破门后,发现浴室水龙头未关,水淹至客厅地板,伴随浓烈腐臭,王男半身泡在水中,遗体腐烂爬满蛆虫,初步判断死亡约半个月,无外力介入。王男哥哥透露,与弟弟已一个月未联系,他生活单纯,无重大疾病或不良,检察官完成初步相验后,将遗体冰存,并将择日解剖以厘清死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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